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2018年10月份烷基化用异丁烷框架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2018年10月份烷基化用异丁烷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ORG16012018103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10月份烷基化用异丁烷框架采购(招标)181019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物资名称:异丁烷一级90%
规格及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并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操作压力不小于1.6MPa),满足现场卸车条件和要求(使用氮气充压卸车)。
交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分批到货。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邮件或传真通知为准。卖方第一批到货时间为:接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资料交付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卸车地点:大庆炼化公司储运厂。(详见《技术规格书》条款3.2)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大于等于200万元、贸易商大于等于500万元、代理商大于等于500万元;执行企业负责人制度的大型国企(无注册资金或法人),提供情况说明,视为有效。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执行企业负责人制度的大型国企(营业执照中未写明法人),提供情况说明,视为有效。
5、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
7.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其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制造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有效业绩范围:标的物销售业绩(代理商、贸易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业绩)
合同时间:2013年1月1日~2018年10月30日
业绩数量下限:1份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可隐去单价、数量)
12、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被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0608:30:00至2018-11-1215:30:00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