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2018年-2021年南通联通电子屏招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2018年-2021年南通联通电子屏招标
招标编号:NT-G-K1-2018-25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2_10144185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225万元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2招标内容:对LED显示屏(室内显示屏、P10(单红)、户外全彩显示屏)和配件(LED显示屏控制箱、全彩显示屏控制器、视频处理器)进行采购。
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项目预算:225万(不含税)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要求营业执照上具备营业LED显示屏的经营范围或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营业范围;
2.3、业绩要求:提供2016至今的相关产品销售服务合同金额1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附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在南通地区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常驻安装服务人员,常驻安装服务人员须持有电工证、电焊证、登高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及开标日前一个月员工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具备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快速响应能力(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非南通地区的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14日历天内成立当地办事处(并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合同结束),并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施工及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招标产品的原始制造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始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委托书原件(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的,选择制造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日17时30分至2018年1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