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ZC17078-15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5_10144768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获批准立项,资金将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受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社会投资
项目概况: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是为配合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员工日常生活所需的基础设备。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全长约30.629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22座,其中有5座换乘车站,全线设竹岐停车场和鼓山车辆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招标内容: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活电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包括挂式空调、洗衣机、冰箱、微波炉、热水器、柜式型直饮水机的供货(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装、从供方到招标人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调试、主辅材料费、检验、验收、售后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的订货通知单分批次供货,供货周期为自发出订货通知单起5个工作日内到货,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批次生活电器的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投标人可提供更短的交货期。计划于2018年12月10日第一批生活电器配送安装完成,第二批生活电器配送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所投电视、空调必须纳入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的页面,加以标注,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