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浏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进行扩建,从60000m³/d扩建至80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厂外提升泵房进行改造和扩建、新增一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新建1座AAO生化池、新建1座二沉池、新增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及相关的电气自控系统。
2.4总投资额:约35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浏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 和施工图设计 及施工期设计代表服务 。
2.7设计周期:本项目为政府重点督办项目,任务紧急,要求设计总周期为15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8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方案文件深度达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 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一致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玖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8.1 请从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27日9:3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