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采油厂2018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物资招标
第八采油厂2018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物资招标
项目编号:ZY18-XA302-WZ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 交货期:交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以内。
2.3 交货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项目一投标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标的物且是制造商;参加项目二投标商允许贸易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有能力供应所投标段的全部物资。
3.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3投标供货商必须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08 日至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