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
《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
关于《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项目(HZZFCG2018-F-291)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ZZFCG2018-F-291),现对《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付时间
项目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阶段
时间
说明
工作方案编制
2018年12月30日前
编制调查报告、污染防治方案、试点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源调查报告
完成现状调查,收集资料,提交调查报告并通过技术审查
《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粉体、人造岗石、天然大理石、塑料母粒、矿山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2019年3月20日前
提交《贺州市碳酸钙产业污染防治方案》、《碳酸钙粉体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人造岗石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天然大理石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塑料母粒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矿山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并通过技术审查
2019年4月28日前
提交《贺州市碳酸钙产业五类企业污染物防治技术指导意见》,并通过市委或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万元。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技术人员应当包括矿山开采、非金属和金属材料加工工艺、环境保护、自动化、机械设计、软件等相关专业人员(不要求全部具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