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省厅硬件系统统一运维实施商招标
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省厅硬件系统统一运维实施商招标
受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就其所需的货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省厅硬件系统统一运维实施商
招标编号:JXTC2018080663
采购项目总预算:656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总限价:602.51424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需求
数量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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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服务包括两部分:一是运维监控服务,包括对省厅数据中心(生产中心和容灾中心)硬件系统和系统软件进行运维监控;二是部署实施服务,省厅数据中心硬件和系统软件统一部署实施。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两年的运维监控服务预算402.5万元。二是统一部署实施费用按采购人在省厅数据中心新增采购的硬件和系统软件(不含未部署实施的)总供货价乘以中标统一部署实施费率计算,统一部署实施费率预算控制在8%以内,按实际完成项目结算费用。若统一部署实施费经结算超过200万元,则该费用按照200万元支付。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两年(24个月)。
1套
456
402.51424
2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1套
200
200
注:招标文件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2日0时至2018年11月19日24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