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涂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已经中国水务投资 批准建设,批准文件水务投[2018]153号,招标人为当涂华水水务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建设规模:污水厂总设计规模为6万m3/d,原一期已运行规模为3万m3/d,尾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本期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污水厂新扩建工程3万m3/d(尾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以及原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
(3)标段划分:本项目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当涂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的新建转接井、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CAST生物池、混凝及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尾水泵房、污泥匀质池,改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所、水解酸化池及辅助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5)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12月20日开工,2019年6月20日竣工,总工期共1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近五年内应具有承担过2.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厂工程施工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站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无需上传附件),网上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请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递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RMB¥2000.00),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以汇款形式交纳标书款的,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SW186201”。 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9日9时30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r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