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环保设备采购、安装,招标人为江苏华水物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保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明湖水厂总设计规模为10万m3/d,已运行一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拟扩建二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调试、参加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
2.5交货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近5年(2013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5万m³/d及以上给水厂环保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站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无需上传附件),网上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请于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递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182901+单位简称+射阳环保】(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