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卖场书架等设施招标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卖场书架等设施招标
受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卖场书架等设施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卖场书架等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JXHSCG201803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卖场书架等设施采购
二、招标编号:JXHSCG2018030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
1
卖场书架等设施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1430000元
注:1、此预算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人工、税费、保险、售后服务等一切直接与间接费用。
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进行证明(供应商提供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以上第五项“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七、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9:00-11: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