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成品油招标
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成品油招标
受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成品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成品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编号:0623-1875N1103216
四、采购货物情况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密度kg/m³
单位
数量
单价
92#汽油
0.710-0.730
升
以中石化最新挂牌价为基准价,上下幅度%(含运输费用,含16%的增值税。)
符合油品行业一级标准
0#柴油
0.810-0.840
升
5万
注: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二)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1、供货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起后的12个月为供货有效期内。
2、交货地点: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油料仓库。
3、交货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分期分批供货。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油库库容为:92#汽油总存储量为30m³,因此92#汽油单次配送量为20m³左右。0#柴油的存储量为10m³,因此0#柴油单次配送量为7m³左右。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必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湖南省商务厅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自身执有或有委托第三方承运公司的危化品运输资格证复印件)
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如为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或制造商委托函。
4、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11月19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