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中医院钬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招标
丰城市中医院钬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招标
受丰城市中医院委托,依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FCZFCG2018-355)确定的采购方式,对丰城市中医院钬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钬激光治疗机
台
详见采购技术要求
79.5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回执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购买标书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