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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湘社区、沙河社区、西湖及楚湘社区有机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碧湘社区、沙河社区、西湖及楚湘社区有机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天发改【2018】265号、天发改【2018】266号及天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湘社区、沙河社区、西湖及楚湘社区有机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天发改【2018】265号、天发改【2018】266号及天发改【2018】26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 为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标段2沙河社区:对部分房屋立面和屋面、给排水、照明、弱电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1、建筑改造部分:拆除违章建筑、沿街建筑立面雨棚、招牌统一改造、屋面防水维修、门窗更换、楼道粉刷、增设油烟净化器、化粪池改造等;2、室外道路部分: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更换、原有排水管网疏浚及修复、井座井盖提升修复、新增排水设施、弱电整理等;3、其他改造部分:新增消防设施、绿化景观提质、增设宣传栏、导视系统、亮化设施等。标段3西湖及楚湘社区:对部分房屋立面和屋面、给排水、照明、弱电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1、建筑改造部分:建筑屋面防水及外排水管改造、招牌统一改造、化粪池改造等;2、室外道路部分: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更换、原有排水管网疏浚及修复、井座井盖提升修复、新增排水设施、弱电整理等;3、其他改造部分:拆除违章建筑、新增消防设施、绿化景观提质、增设宣传栏及亮化设施等。

2.4  工程造价: 约61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每个标段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 。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碧湘社区有机更新改造,投资估算约2528.45万元;第二标段:沙河社区有机更新改造,投资估算约1592.26万元;第三标段:西湖及楚湘社区有机更新改造,投资估算约2018.36万元。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招标控制价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它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同一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可以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第一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3 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第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三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每个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或竣工验收证明 。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第三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1112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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