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1-218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玉环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玉环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改造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玉环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玉环电厂4×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每台机各配一套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2016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m3。目前4台机组烟囱排放口配套雪迪龙SCS-900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其中烟气分析仪为西门子U23,测量原理是非分散红外吸收法,二氧化硫量程范围0-200/1000mg/m3, 设定量程0-200mg/m3; 一氧化氮量程范围0-150/750mg/m3, 设定量程0-200mg/m3,预处理采用伴热管线+冷干法除湿。根据最新发布的《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对NOx(NO、NO2)测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允许只监测烟气中的NO,同时标准提高并细化了超低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线性误差、示值误差、重复性、平行性等技术参数。为满足HJ75-2017、HJ76-2017标准的要求,并进一步提高监测准确度,需采购4台机组烟囱排放口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4台机组烟囱排放口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制造、设备供货、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系统调试与环保比对检测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最终的环保验收等工作。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环保验收期:设备安装完成后60天内完成系统调试与环保比对检测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最终的环保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件
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CMC)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并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并提供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至少具有2018年6月1日前通过环保验收的2台300兆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环保验收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