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81112_101477409 |
开标时间:2018-12-14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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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724号文、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22号文批准建设, 现对该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巴州且末县境内的车尔臣河干流上,距乌鲁木齐约1200km,交通便利。工程任务为防洪、发电和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27亿m³,正常蓄水位2300.0m,电站装机容量60兆瓦,最大坝高128.8米。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 :
2.2.1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10kV 40MVA油浸式双绕组升压变压器2台套,厂用隔离变2台,厂用变压器2台,箱式变电站2台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2.2.2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全厂油、气、水系统、水力量测、阀门设备等全部的水机辅机设备采购。
投标人负责上述相应标段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 、工厂试验、包装、发运、现场卸货和保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并负责指导现场安装、现场试验,提供图纸资料及运行维护说明书和参加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 专业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产品鉴定证书或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测试报告等。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设备的业绩。
3.1.2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采购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设备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2月14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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