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除尘间工程招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除尘间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温恒湿除尘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次招标范围:①房间结构、墙面、窗户、门等维护结构②空调机组、管道等空调净化系统;③房间工艺配电、照明等管网系统:④其他改造及质保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
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3.6质量安全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
司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9日至2018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业绩,质量安全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