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杨市镇特色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杨市镇特色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16】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4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建筑面积129900平方米,改造步行道68316米等,其中:1、湘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古建筑修复面积60000平方米 ;改造景区步行道8316米;湘军历史博物馆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旅游接待中心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湘军文化广场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龙舟竞渡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新建给水管网25600米;排水管网10900米;消防水池10座,每座100立方米;配套消防栓、灭火器;供配电15700米;公厕10座,每座80平方米;垃圾站5座,每座100平方米。2、飞水涯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观光走廊1500米;栈道1800米;景区旅游道路4500米。以上所有工程内容近期投资暂约3200万元,监理费的取费基数最终以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包括涟源市杨市镇特色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7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