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总队石家庄支队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河北省总队石家庄支队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总队石家庄支队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总队石家庄支队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502台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标人要求为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金额:156.624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00至2018年11月19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09:30
六、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