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安电厂三单元汽机、锅炉、除灰、电气设备维保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安电厂三单元汽机、锅炉、除灰、电气设备维保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河北 ,项目单位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部全年常驻电厂人员不少于130人。自备运输工具、施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办公硬件设施条件达到电厂5S管理标准;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上安电厂三单元汽机、锅炉、除灰、电气设备维保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2年及以上或单机容量300MW火电机组3年及以上主设备或主要辅机的维保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止。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