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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一中体艺馆建设及运动场(包括五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禾一中体艺馆建设及运动场(包括五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投资[2018]1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一中体艺馆建设及运动场(包括五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投资[2018]128号、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EPC总承包工期242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至少一个6500㎡以上的体育馆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3.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5.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上述第3.3项、第3.4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5.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 日下午16: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14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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