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8]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多渠道解决,
2.4 工期要求:300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5.2 交纳时间:投标人须在2018年12月04日16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0日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