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物业餐厅餐饮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厦物业餐厅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场地、厨房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专业餐饮企业,作为合同服务商负责大厦物业员工餐厅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大厦物业餐厅餐饮外包服务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厦物业餐厅餐饮外包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在北京。
3.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4.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6.具有专业的团膳经营、管理能力,拥有一定实力的从事餐饮工作的队伍,并持有相关餐饮经营管理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7.从事餐饮团膳相关经营年限五年以上。
8.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5-2017年)。
9.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餐饮团膳服务经验,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公司业绩真实性的(至少提供5份2年以内的,其中包含至少一份有600人以上单个团膳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合作项目、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签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近3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14 16:40到 2018-11-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14 16:40 到 2018-11-20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