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入围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委托,就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入围
招标编号:2018-0566
项目采购内容:每日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所属各中队采购并配送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等各类副食品。*************************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所采购的货物须为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和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入围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9.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兹定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报名;
2.售价:招标文8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开标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