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项目混凝土方桩公开询比价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 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混凝土方桩进行公开询价 ,现将有关投标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泵闸 2座,泵闸 4座,泵闸 1座、桥梁1座,箱涵1座,配套移动柴油发电机2台,沟通河道235米等。
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混凝土方桩 | 250*250 | M³ | 9 | 混凝土制品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2012标准,应符合《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JC943-200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标准。 |
2 | 混凝土方桩 | 300*300 | M³ | 70 |
1.2 资金来源
本次询价的资金来源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自筹,货到工地,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批次支付。
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综合交货单价:混凝土方桩出厂价、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 、装车费、保险费、管理费 、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装车费用为供方承担。到施工现场后卸货由需方负责。
交货期:2018年11月30日前或按需方书面通知另行确定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沿线。
1.3技术质量要求
混凝土制品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2012标准,应符合《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JC943-200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标准。
1.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保证期:5年。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5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0日10:00前,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