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招标编号:CWEME-201812CDTKXB-S002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北京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 受中国 大唐集团 的委托,就中国大唐集团 采购与物资管理中心建设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通过本项目建设,夯实“管理数字化”的基础工作,对采购与物资管理的相关业务集中 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对集团公司采购及物资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监督过 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实现“用数据说话”的高效监督和管理。充分挖掘供应链管理价值, 优化采购策略,实现采购与物资的集团化管理,降低集团公司整体的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集 团公司采购及物资管理水平在央企处于领先地位。
为确保项目质量,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中国大唐集团 采购与物资管 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
二、招标范围:
采购与物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采购与物资管理中心的管理咨询及技术方案
优化设计、流程协作通用平台搭建及相关业务功能的开发实施、数据分析支撑平台建设等内
容。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固定 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具有独立完成招标内容要求和服务的能力。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 CMMI 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与招 标项目规模、范围和等级相匹配的资格和能力。
3.4近 5 年 内具有 1 个及以上集团型企业 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 、终止, 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 3 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 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 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 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站客服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3 日
1)招标文件发售、
2)购标结果以 为准。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 10:00。
5.2 送达
5.3
因一级物资类、施工服务类电子开标以 投标人上传加密 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 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
团公司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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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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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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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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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号院 1 号楼 B 座 4 层 |
邮 |
编: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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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
电子邮件:liushengyin@cweme.com
关于公布 招标采购
督察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
为进一步规范 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
招标采购督察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 。
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
为准。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物资管理部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名称、
被投诉人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提起投诉日期;
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