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廊发改投资【2017】23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包括生产运营调度大楼建筑面积4391.41平方米,车辆维修车间1265.55平方米,车辆检测车间808.08平方米,充电桩罩棚550.96平方米,以及强电路由的办理及接引,30台150KW直流充电桩,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为消防泵房及水池。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合同估算价:80万元 。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1日,总工期为2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8:30分至2018年11月23日17:00分登陆“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0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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