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经开组团政府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和车辆器材配备招标的公告*************************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赣江新区经开组团政府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和车辆器材配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服务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总预算
(万元)
服务要求
新经2018B000133884
赣江新区经开组团政府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和车辆器材配备采购
个人防护装备
1
批
16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车辆器材配备
1
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期限: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