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实验小学综合楼、水市完小综合楼、冷水完小教学楼工程
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实验小学综合楼、水市完小综合楼、冷水完小教学楼工程 EPC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8]103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1年 。其中: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至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设计:20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宁远县实验小学综合楼、水市完小综合楼、冷水完小教学楼工程 EPC项目计、施工。
2.8 承包方式:设计、制造、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制造单位具备装配式混凝土 相应生产基地及构件部品生产能力,同时具备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 。
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3.4 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