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虹桥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审【2018】240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2. 建设
3. 建设内容: 拟在虹桥镇金鸡村建设近期规模为600m3/d,远期规模为12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要求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本次招标金额约2100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污水处理厂的格栅—提升泵站、沉砂池—调节池、改良生物转盘、混凝土沉淀池、人工湿地、紫外消毒—计量渠、储泥池、综合用房、在线检测室;新建管网总长约4km及附属构筑物建设;机械设备购置安装等及其配套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EPC总承包服务。
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勘察、设计(含审查通过)、土建施工、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主要设备保修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 拟任本次投标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2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