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路边充电桩项目)土建专业分包招标
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路边充电桩项目)土建专业分包招标
受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路边充电桩项目)土建专业分包进行采购谈判,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路边充电桩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人: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采购范围:自招标合同签订日至项目竣工投产,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划定的天河区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三个项目的高低压土建施工工作(施工前期手续及开工资料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另附图纸。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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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2018年第一批(长福路、珠吉路、奥体路路边充电桩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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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
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以上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报价文件没有出现缺漏项或采购范围与谈判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未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未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从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充电桩项目施工或20kV以下电力配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500万以上。
备注:(1)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2)业绩要求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作、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3)若供应商(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地点、价格):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