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119_11049010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采购已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约为1061900元(含税)。
2.3比选范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采购,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2.4交付周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天内供货到业主指定地并安装调试完毕。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7参选人资格要求
2.7.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许可。
2.7.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7.3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7.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购买凭证:
3.2.1网上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网上递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3.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6日16时0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参加比选会议的参选人应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