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关于采购支队直属各单位餐厅食材定点供应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关于采购支队直属各单位餐厅食材定点供应企业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45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444万元。
四、工期(服务期):一年。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采购支队直属各单位餐厅食材定点供应企业。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七、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十六、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