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瑞金电厂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
一、招标条件
华能瑞金电厂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华能瑞金电厂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赣县火车站。电厂装机容量2×350MW。现招标采购华能瑞金电厂2019年度全年使用的石灰石。
本次招标采购数量暂估为50000吨(实际用量约为35000~55000吨),具体数量以甲方根据机组运行情况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投标人报单价(元/吨)及合价,结算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投标单价执行。
脱硫石灰石品质参数要求: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碳酸钙含量
%
≥93.0
氧化镁含量
%
<2
%
<2
三氧化二铝
%
<0.20
三氧化二铁
%
<0.2
水分
%
≤1
粒径
mm
5-20
活性(pH值为5.50、温度为50℃,半消溶时间)
分钟
≤20
具体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3服务工作时间要求
2.4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项销售合同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
2.投标人具备并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年检合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1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