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新校区图书馆项目已获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7】7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学校通过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学费收入等安排。建设单位为南华大学,招标人 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工程造价: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8576.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579.13万元。
2.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学校通过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学费收入等安排。
2.6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执行。
2.9招标范围:南华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3.2拟任
3.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3.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7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