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公-安局解剖室设备争性谈判招标
宜黄县公-安局解剖室设备争性谈判招标
依据宜黄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FZRX-2018-048-2 YH2018-104
2、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宜黄县公-安局解剖室设备
第二次采购
双排风尸体解剖台
1
27.8万元
移动摄影台
1
器械手推车
1
热水器(解剖室/淋浴间)
全新风空调机组
2
解剖室专用尸体手推车
1
法医消毒柜
1
送风静压箱
1
电气集中控制柜(液晶屏)
1
台面风机
1
底座风机
1
不锈钢通风储物边柜
1
1
无影灯
1
解剖室视频监控
1
铺材
1
脏器秤
1
法医勘查箱
1
紫外消毒灯
2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特别提醒:竞谈响应人时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做入竞谈响应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谈保证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伍仟伍佰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宜黄县公-安局解剖室设备第二次)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本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