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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招标

   日期:2018-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招标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饮品第二次采购
(二)项目内容:

包件号
包件名称
物资编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0188
塑料瓶装可乐碳酸饮料
300毫升

130000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集采分供,按合同要求供货

1
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0188
袋装普洱茶包
1.8克

330000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集采分供,按合同要求供货

1
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0188
袋装速溶咖啡 袋
225000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集采分供,按合同要求供货

1
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0188
塑料瓶装无糖苏打水
330毫升

210000 集采分供,按合同要求供货

1
高铁专项服务饮品
0188
塑料瓶装乳酸菌饮料
354克

132200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集采分供,按合同要求供货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站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4.中标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最晚1日内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站段急用物资要求当日送达指定地点)。
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8.产品保质期: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供应时间必须保证在生产保质期内,且不得小于产品保质期时长2/3时间。(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以产品外包装显著标识为准)。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9.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服务支持,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10.验收标准:
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给予“三包”及维修。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时,须可退货并调换合格产品,发生其他问题时,厂家技术人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需到使用现场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11.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按使用单位要求,送货到库并按指定位置归放到位。
2、技术要求
投标单位供货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行业标准。
1.塑料瓶装可乐碳酸饮料
规格:每瓶≥300毫升
营养成分要求:营养成分要求:能量≥180千焦,蛋白质0克,脂肪0克,碳水化合物≤10.6克,纳≤12毫克。
2.袋装普洱茶包
规格:独立包装,每包重量≥1.8克
3.袋装速溶咖啡
规格:独立包装,每包重量≥15克
营养成分要求:能量≥291千焦,蛋白质≥0.6克,脂肪≤2.4克,碳水化合物≤11.2克,纳≤68毫克。
4.塑料瓶装无糖苏打水
规格:每瓶≥330毫升
营养成分要求:能量0千焦,蛋白质0克,脂肪0克,碳水化合物0克,糖0克,钠≥10毫克。
5.塑料瓶装乳酸菌饮料
规格:每瓶重量≥354克
营养成分要求:能量≥217千焦,蛋白质≥0.8克,脂肪≤11克,碳水化合物≤9.5克,钠≤33毫克。
要求:褐变工艺;益生元(添加量≥0.5g/100g)。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具有供应能力的经销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供商品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实收资本500万元的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内铁路行业或相近行业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7.投标人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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