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人民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招标
丰城市人民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编号:0773-0773-1841GNJXHWGK3566
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品 目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一标段
0773-1841GNJXHWGK3566-1
内镜中心设备采购
1批
497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第二标段
内镜中心给排水
1批
26.5
第三标段
0773-1841GNJXHWGK3566-3
1批
42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是已注册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
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4、(1)医疗器械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为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所投标货物的医疗器械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③投标货物中的设备的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投第一标段须具备:1、2、3、4、7条资格条件、所投标第二标段具备:1、2、3、5、7条资格条件、所投第三标段须具备:1、2、3、6、7条资格条件;
特别提醒: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
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保证金凭证、资格要求中须具有的证书,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它均可提供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还;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