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康养中心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6]28号、郴发改批[2018] 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及自筹。 其中1#康养中心楼7533.99平方米,2#康养中心楼8863.17平方米,综合楼3593.42平方米,后勤保障楼990.5平方米,门卫室42.72平方米,地下车库10090.9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及缺陷责任期。
2.6 监理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暂按投资估算12000万元为计算基数,上限价1.1% ,下限价1.01% ,监理费结算时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建安工程造价为最终计算基数。注: 高于此上限价的或低于此下限的监理费报价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 日17:0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