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已由常宁市发展和发改局以常发改投[2017]44号文批准建设,常发改招[2018]51号文核准监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保障性住房资金和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常宁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 在监项目,常宁市行政辖区外不能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能有在监项目。
3.5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不能有在监项目。
3.6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所注明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7省外投标人拟任岗位人员须具有所在省合法有效的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所在省官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件真实性证明和无在监项目查询证明。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
3.9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10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11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 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27日9:00~2018年12月1日17:3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