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城建系统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由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大发改招核【2018】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鼓励其建筑企业在本地 成立独立核算的 ,并由独立核算的 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