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塔萨三站2019-2021年安全监测和渠道巡视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JGZB18-1613(01-01) 日期:2018年12月04日 1.1 ,受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 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 ,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 。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尼塔萨三站2019-2021年安全监测和渠道巡视 1、.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安全监测工程业绩证明的企业或具有工程技术咨询经营范围。 3、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 至少承担过1个安全监测工程的服务业绩。 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 ;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服务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服务项目的维护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三座水电站所有水工建 筑物 观测及数据实时分析及巡视检查,分析引水渠道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引水渠道运行中 出现的异常征状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前兆进行报告并提出处理预案等;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接入自动化系统的内部监测仪器的人工比测及数据实时分析;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岩土工程安全监测手册》、《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对水工建 筑物监测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各类监测报告编制及年度资料的整编;水工监测设备巡视与维护、水工建 筑的安全巡检;监测仪器的校验、定检、日常维护保养 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 。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4日09:00整到2018年12月10日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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