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JXX2018-2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2016】377号文件 批准建设,并以 永发改【2018】279号文件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如有疑问请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 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 网》(网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12月14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