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北京维护中心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北京维护中心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代理编号:JSZBZB2018248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北京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期项目所购置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1套,高清视频监测单元2套设备主要用于为互联网网站传送视频流业务。能够将2路国外体育直播节目录制下来,经过编辑、转码、压缩、打包后将文件推送到互联网网站。
1.2 采购内容
1.2.1采购规模:2018年中国联通北京维护中心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购置(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1套,高清视频监测单元2套)。
1.2.2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到货期: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连接调测完毕。
1.2.4服务
1.2.5保修期:自终验结束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3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包一: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的最高限价为32.00万元(不含税),税率16%;
采购包二:高清视频监测单元的最高限价为8.90万元(不含税),税率16%。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采购包一)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1.2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应答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网站( /)查询/)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1.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所投高清视频录制转码设备销售业绩合同2份,且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
2.1.4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应答人须承诺:无应答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1.5人员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负责此项目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支撑人员1人、专职售后人员至少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注: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必须均为应答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近3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7月到2018年9月(含))的原件扫描件。
2.1.6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声明要求: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应答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应答人必须担负全部责任。(须提供加盖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2其他要求:
2.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2.4 参加比选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2.5如应答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2.2.6应答人为国外/合资(含港澳台合资和中外合资)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比选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比选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比选,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比选;
2.2.7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 应答方资格要求(采购包二)
3.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2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1.2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应答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网站( /)查询/)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1.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所投视频传输类设备销售业绩合同2份,且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
2.1.4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应答人须承诺:无应答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1.5人员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负责此项目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支撑人员1人、专职售后人员至少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注: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必须均为应答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近3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7月到2018年9月(含))的原件扫描件。
2.1.6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声明要求: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应答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应答人必须担负全部责任。(须提供加盖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2其他要求:
2.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2.8 参加比选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2.5如应答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2.2.6应答人为国外/合资(含港澳台合资和中外合资)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比选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比选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比选,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比选;
2.2.7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 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
5.3比选文件 上传应答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方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方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方自行承担。
应答方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angfei20121204@163.com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以上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比选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应答方不能参加应答。
3.2 比选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应答方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应答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 的 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的 。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a)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 19日 13时 00分。
b) 应答文件递交
c)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d)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应答方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方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方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方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e)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
样品的递交
a) 样品递交的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