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飞行员装具采购项目针对云南鑫普莱克斯航空设备技术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57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38000.00元 四、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日历天)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直升机飞行员头盔 2个 2 飞行员专用降噪耳机 6副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7.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7.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证明材料:①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
7.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十、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报名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购买,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出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采购开启时间:2018年12月5日15时30分 十二、响应文件接收 无论决定是否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请填写回执单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我公司电子邮箱(zzgjzbdl@163.com)并将原件快递邮寄到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