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 5X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18-ZB-287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 5X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招标项目编号:SCZF2018-ZB-287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18年12月12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业大道民生高新国际酒店6楼商务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工期:单台机组试验工期:7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特级资质证书(电源工程类),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烟气除尘、脱硝、脱硫(任意一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性能验收试验业绩(以合同为准,且合同中必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等证明资料);
3.4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重大诉讼或仲裁,且财务状况良好,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投标人自行承诺,如存在虚假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验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