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实业
食堂配送、提货点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配送、提货点框架采购(第二次)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4个食堂的食品配送,包括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1个、朱坎镇1个、双福镇2个;四川省峨眉山市红华苑提货点食品供货。
2.3交货
2.4交货时间:食堂配送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8点之前送达;临时情况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提货点送货时间:自行安排。
2.5项目期限: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合格。
2.7独立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人员和能力。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近3年(2016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是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食品供货);
3.4财务状况良好。
3.5信誉良好,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款收取:银行电汇,须通过潜在投标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食堂配送、提货点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标书款)。
收款单位:四川红华实业
未注明需开具发票的,视为不需要发票,后期不再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月 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