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8-G3-50425-ZZGJ)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桂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8-G3-50425-ZZG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号 服 务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1 桂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权采购 项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运营承租金额:第1年租金24万元/年,第2年租金为30万元/年,第3年租金为35万元/年,第4年租金为40万元/年,第5年租金为45万元/年,第6年起每年递增不低于5%,10年总月租金额不得低于4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并具有由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服务行业资质(床位数大于或等于100张)或具有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服务行业资质的服务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有医疗康复背景或管理百人以上养老机构经验;有完善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具备培训护理人员的能力,首批进驻工作人员当中应配备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师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养老护理员;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信誉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领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05日至 2018年12月1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发售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本项目不代办邮购,持银行卡现场刷卡报名。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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