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正项目管理集团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表第2018NCZ(YC)001393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灵武市中医医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灵武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FZNX-2018-055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迈能神经血管治疗仪1台,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1套,周围血管诊断系统1套;采购预算:59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1、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
”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审时以此查询结
果为准】。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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