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 关于永丰县“两违”巡查无人机采购 补遗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 受永丰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12月1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补遗说明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的原第1
现更改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售后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
此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