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清水沟流域综合
清二至清七支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吴忠市利通区清水沟流域综合清二至清七支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依据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8】1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财务、技术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宁夏”(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4 日至2017年 12 月 20 日在宁夏 服务平台上报名(
2017 年12 月13 日
编辑nxggzyjy





